尊敬的新宇网络科技客户:
接公安部门及信产部门相关通知,请用户自觉关闭论坛,博客,留言板等一些交互式的网站(如需开通请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论坛备案工作),未到www.miibeian.gov.cn备案的主机也将近期强行关闭,请广大用户认真做好备案工作。并请客户注意严查网站内容,不能有情色,赌博,反动以及有违社会和谐安定的内容。请到www.shca.gov.cn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查看。
公安部:http://www.police.sh.cn/shpolice/yaowen/xinwen/item/2007_06/aa793010320070017726.shtml
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:http://www.mii.gov.cn/art/2005/12/17/art_524_1649.html
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:http://www.cnnic.cn/html/Dir/2000/10/08/0653.htm
新宇网络客户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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